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省工商联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在全省开展《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工作调研。5月10日-18日,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昆率联合调研组赴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市开展《条例》修订工作实地调研。19日,在省工商联召开有关商会协会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出席调研座谈会。
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工商联,各商会协会和非公有制企业围绕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以及《条例》的体例设置、重点内容、具体条文和实施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王波主任在座谈会上提出三点意见:第一,修订《条例》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是形势发展和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体现中央和省委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关心和支持,只有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权益,经济社会才能健康发展;第二,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根本在于诚信守法,自我保护和《条例》保护一样重要;第三,《条例》修订要立足广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中央和我省在权益保护方面新的政策措施,借鉴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增强实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