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 2011 年 3 月至 12 月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及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 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 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落实防范措施为手段,以遏制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坍塌事故为目标,集中整治,突出重点,夯实基础,促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和整治重点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促进水利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提高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有效预防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隧洞、深基坑、高边坡等施工坍塌事故,坚决遏制水利建筑施工坍塌事故特别是较大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重点
水利工程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以预防水利工程隧洞、基坑、围堰、边坡坍塌和起重机械、脚手架坍塌等为重点。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参建各方,特别是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对防止各类坍塌事故重要性的认识,要坚持安全发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通过安全文明施工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依法落实施工、建设、设计、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机构,配足监管人员,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机制体系,细化安全措施,落实各级责任。(三)编制完善的总体施工方案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加大安全投入,按要求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
(四)加强工程现场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各类坍塌事故的发生,必须坚持安全检查的制度化、经常化。立即组织开展以预防坍塌为重点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排查、整治,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切实加以解决。特别加强对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高边坡工程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和监控,认真检查基坑、基槽侧壁的有效支护。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要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在重大隐患未排除,不能确保施工安全时,要责令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区域或暂时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合格的,由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罚,并暂扣或吊销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降低或吊销相关施工资质。
(五)开 展以“施工现场达标升级”为主要 内容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建立 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六)督促工程建设施工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建筑施工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管理能力,以及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建筑施工 “ 三类人员 ” 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要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现场施工活动,提高事故预防、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能力。
(七)严格工程设计管理。抓住严格工程设计管理这一重要环节,严格执 行“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的规 定,严禁无证设计,严禁超越设计,严禁擅自改变设计方案,严禁边设计边施工,严禁无设计施工,保证设计的安全可靠性。
(八)严格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践证明,要创安全文明、优质工程,防止各类坍塌事故的发生,必须要培养和造就一支训练有素、纪律严明、技术精良的施工队伍,野蛮施工是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要坚持择优选择工程施工队伍。严禁违法分包和转包。 四、水利工程建筑施工预防坍塌技术工作要求 (一)技术工作总体要求 1. 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提高队伍素质,强化质量安全意识。 2. 周密进行工程技术设计、审查和交底工作。 3. 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及监控、应急方案,做好特定施工项目专家评审论证及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4. 切实贯彻执行相关质量安全法规、规范、标准与规定。 5. 强化工程质量报验与检验、签证制度,不经检验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 施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监理单位加强检查监督,督促整改,清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