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2011〕31号
公司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以下简称,《决定》),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以及水利部、水利厅有关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我公司中心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核心,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以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化依法监管,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深化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的“三深化”及推进科技进步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推进安全达标,强化安全基层基础;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构建安全防范体系的“三推进”为抓手,加强基础工作,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安全事故,保持我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确保“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要以贯彻落实《决定》为重点,围绕我公司中心工作特别是在建的堤防工程、枢纽工程、水源工程、小型病险水库和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等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安全责任制落实,持续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预防为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原则,着力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为我公司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国务院《通知》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围绕《通知》确定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强化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各单位(部门)、项目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一岗双责”。要逐级、逐岗、逐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到人。
2、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单位(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奖惩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
3、加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力度,促使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到位。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认真组织开展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检查。采取单位(部门)自查和公司重点抽查、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在做好日常检查和坚持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同时,还要突出汛期、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第八届中国一东盟博览会和重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加强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的安全值班巡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带)班制度,严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在建水利工程、病险水库和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打井施工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高边坡、隧洞、基坑、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施工围档、临时设施等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落实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各项度汛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3、落实责任,即查即改。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切实把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抓好切实,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治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确保安全。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做到安全隐患治理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四)推进水利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工作作风建设,落实专项经费,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2、落实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经费和技术措施。督促各单位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推广应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3、强化生产安全应急管理。要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在建工程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加强应急救援演红,有效防洪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4、要切实落实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以及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等权力,要赋予现场和调度值班人员相应职权,出现重大险情第一时间下达停工撤人指令,确保从业人员人身安全。
(五)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基层基础
1、推进在建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各项内容,逐步开展安全生产达标工作。
2、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水利“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深入项目生产建设一线,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传播安全文化,努力营造“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3、加大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严格招待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施工安全、安全技术标准宣贯、安全事故预案编制与应急救援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各级水利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别是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管水平。
4、要加强各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划“三类人员”的管理,切实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要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要做好农民工岗前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六)推进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构建安全防范体系
1、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的日常安全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水平,促进公司安全发展。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落实各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加强以基本生产单元为重点安全现场管理。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努力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和安全状况。加强对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推进各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3、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加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督导力度,加强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查处工作。建立事故通报、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制度,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抓好“三深化”和“三推进”,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的具体行动。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关系全局的重大责任,把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狠抓贯彻落实工作。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落实中遇到的问题,逐级分解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方案,明确重点、步骤和具体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并将本单位工作方案于4月1日前报公司工程部。要及时对“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阶段总 结,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对今年继续深入开展“安全
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日前将全年贯砌落实情况的总结报公司工程部。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时段、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既要突出安全度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重点领域和事故多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项目和单位,同时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机关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既要突出汛期、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中国-东盟博览会和重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和其他作业场所和部位,做到不留死角,切实把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抓好抓实。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协调和沟通配合,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落实。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推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舆论工具,及时反映“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批评、曝光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促检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形成安全生产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年”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总体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30日前)
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积极组织实施方案,坚持每个季度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存在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并通过群发短信、出板报、新闻宣传报道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序开展。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4月30日—10月底)
“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按照活动方案确立的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工作。各单位都要根据“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方案。分管负责人要定期到点上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年”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跟踪督查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1月)
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对“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阶段总结,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对今年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五、广西海河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郭门生
副组长:陈万桥
成员:颜辉杰、罗理高、梁廷献、阮积球、吴成源、韦 魏
附:公司工程部邮箱gsgcb@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