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复工工作指引
一、复工时间安排
2月10日起,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存在重大风险确需应急处置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复工。
2月24日起,其他建设项目可以复工。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的优先复工。
二、复工准备
(一)防控机制到位
组建项目部疫情防控小组,明确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和责任人员。
(二)内部管理到位
实行建设工程封闭式管理,对进出人员和车辆全部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
(三)员工排查到位
通过“桂建通”疫情防控模块,完成建立项目所有员工实名制“一人一档”健康档案。桂建通的从业人员数据已经推送融入公安部门的联防联控数据库,从中可以自动比对发现列入管控的重点人群。
(四)设施物资到位
储备满足一个星期以上的防护口罩、体温枪、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五)清洁消毒到位
完成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等消毒杀菌处理。
(六)健康教育到位
通过宣传栏、微信群、视频等多种方式对项目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培训。
(七)安全检查教育到位
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和“全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完毕。
三、复工流程
1.参建企业复工前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和全面自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应急预案》,如实填写《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表》和《建筑工程复工申请表》。
2.工程项目部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建筑工地复工申请表》的检查重点,对项目自查情况实施复查,由项目建设单位牵头,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署复工意见,并加盖公章。
相关表格文档各参建企业可以自行登录邮箱下载。
邮箱名:jsgcfg2020@163.com,密码:fg2020@
3.由项目建设单位牵头,通过“桂建通—疫情防控模块”提出复工申请,提交加盖公章的“三个一”申请材料扫描件,即一张《建设工程复工申请表》、一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应急预案》和一份《建设工程疫情防控承诺书》。
4.复工申请具体教程,建设工程有关参建单位可以关注“桂建通”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通知公告>复工教程,进行了解。
5.各县、城区、开发区(管委会)收到企业线上提交的复工申请后,要立即记录项目信息,向申请单位反馈“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告知书”,指出存在需整改的问题。
疫情防控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应对、有情必报,快速反应” 的原则,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方针,全力做好疫情相关的防控工作。
各建设工程参建企业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成立复工检查组,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进行检查。
建设单位要落实建设工程疫情防控的首要责任,全面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的组织工作。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建设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建设单位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防止开工、复工后抢工期、赶进度带来生产安全风险。建设单位不得以工期紧等理由要求施工单位未落实防疫措施或未经批准擅自开工。
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要落实建设工程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要切实督促所辖项目部、监理部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贯穿管理层、作业层的防控管理体系。劳务企业是选人用人的第一责任主体,项目部是复核选人用人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到清楚了解每一名进入现场的务工人员的具体情况。
成立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总监理工程师、总分包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卫生专员、安保人员等组成的疫情防控小组,统筹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
统筹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参建各方制定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方案应包括项目复工管理、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确保预案与属地政府联动。
必须建立与属地或对口医院的联络机制,一旦出现疫情相似症状或发现疫情,第一时间送诊,并按要求立即上报。
负责采取视频、板报、画册等可视化教育方式,对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培训教育,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复工自查工作要求。
负责对项目疫情防控及复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巡查。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及时传达各级政府的防疫部署和要求。
各企业要通过多种渠道,采购口罩、测温计、血氧仪、消毒液等疫情防护用品和设施设备, 疫情防控小组要建立物资管理档案,防疫物资储备应不少于一个星期用量并满足疫情施工期间所有从业人员的需求。
项目疫情防控小组每日上午十点前,汇总本项目当天疫情防控情况,并报告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防疫部门以及住建部门。
各参建企业全面排查、严格督导,确保在建项目用工实名制管理全覆盖。
1.各工地均要严格使用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桂建通”平台)建立本项目用工实名制台账,进场人员每日登记,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桂建通的从业人员数据已经推送融入公安部门的联防联控数据库,从中可以自动比对发现列入管控的重点人群。
确保在建项目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100%;从业人员上岗前个人身份信息采集入库率100%;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记录率100%;用工实名制管理信息实时上传率100%。
2.对所有上岗人员每天开展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上岗前及下班后),记录在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表》,并通过“桂建通—疫情反馈模块”填报上传。
3.对体温高于37.3℃(≥37.3℃)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小组要迅速与属地社区及疾控部门联系,按规程就地采取筛查、隔离、治疗等措施。
4.来自及经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人员未按防疫部门要求隔离观察(留验)14天,不得进入建筑工地。
5.发现未隔离过的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人员并体温检测不合格的,疫情防控小组要迅速通知属地街道办事处和疾控部门,按疫情处置规程进行处置;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办事处进行隔离观察(留验)。
6.疫情防控非重点地区来邕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办事处和疾控部门,按疫情处置规程进行处置。
7.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参照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人员要求执行。
8.具体来邕人员管控请参照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外地来(返)邕人员管理的技术指导意见(三)》执行。
封闭式管理
1.实施封闭式管理。各项目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存在多个出入口的,尽量只开放一个出入口,在出入口设置24小时健康检查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核实登记入场人员身份证及电话号码等关键信息,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地,工地内人员尽量减少外出,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现场人员流动。
2.出入口封闭措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应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
所有进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所有进场人员要固定使用自己的安全帽、安全带、其他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作业工具,并做好名字标识,做到专人专用。
1.项目向每名施工人员配发合格的医用口罩,工地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
2.未正确佩戴合格医用口罩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区、生活 区、施工现场。
3.废弃口罩处理。在各测温点和宿舍、办公区 的指定位置设置专用垃圾桶,用于丢弃使用 后的口罩。垃圾桶应每天清理消毒。
1.建设项目所有人员不允许参加聚集性活动。
2.施工作业时,工人不要聚集施工,人与人之间必须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并佩戴好口罩。
3.进行班前教育、技术交底时,选择空旷场所,保持1.5米以上的防疫安全距离。
1.合法备餐。
工地食堂应取得合法证件。工作人员证件齐全,一 律佩戴合格口罩,每日测量体温,身体状况良好。严禁工程项 目各参建单位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禁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2.分批取餐、分散就餐。
排队情况下人与人之间必须保持1.5米以上;用餐时应单向就坐,即所有人朝同一方向就坐,每人相 隔距离不少于1.5米;有条件的可在室外洁净通风地段设置桌椅供工人就餐。
3.提倡派餐制。
由专人派送或领餐至宿舍就餐,同时加强宿舍餐 后残余垃圾清扫。
1.洗手点的设置
在办公区、宿舍区、施工区人员出入口、卫生间、食堂等要设置洗手点,同时配备洗手液等物品。
2.掌握正确洗手方法
在餐前、便后、外出回家、接触垃圾、抚摸动物后,要记得洗手。洗手时,要注意用流动水和使用肥皂(洗手液)洗,揉搓的时间不少于20秒。为了方便记忆,揉搓步骤可简单归纳为七字口诀:内—外—夹—弓—大—立—腕。
3.衣物晾晒
引导工人尽量在阳光下进行衣服晾晒。不具备室外晾晒条件时,应配备紫外线灯对晾晒的衣物进行照射消毒。
4.教育提醒
采取多种形式经常教育提醒工人注意个人卫生,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勤洗手、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和鼻。
加强消毒工作
1.对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进行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每天不少于2次。卫生间、食堂、化粪池等重点区域每天消毒不少于3次(食堂在闭餐时间消毒)。
2.对不在生活区集中居住的工作,人员所属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要向工人发放满足防疫消毒要求的物资,由工人每日对租住房屋自行消毒两次,消毒工作落实情况由现场负责人存档记录。
施工现场生活区要设置生活污水化粪池,施工单位要在复工前与卫生防疫部门对接,严格落实化粪池的消毒防疫工作;暂不具备设置生活污水化粪池条件的,要在污水排放区域设置专门的污水收集装置,安排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并做好转运、排放管理和消毒防疫工作。
要在办公区、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置废弃防疫用品密闭式垃圾箱,并做好标识,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1.物体表面:对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把手、洗手盆、坐便器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
2.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洗净。
1.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 经常保持室内通风。
2.宿舍室内高度不低于2.5m,通道宽度不小于0.9m, 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5㎡, 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4人(疫情防控期间)。
3.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
4.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垃圾桶等生活设施,环 境卫生应保持良好。
1.项目用车要做好消毒工作,每次使用前后均须消毒。
2.集中乘坐项目班车、小汽车时,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好口罩。
3.班车应严格控制乘坐人数,间隔座位分散乘坐,分批接送。
体温测试点设置位置
1. 施工现场所有开通的出入口(包括车辆出入口)均需设体温测试点。
2.办公区、宿舍区单独设置的,应设置体温测试点进行体温测试。
1.每个体温测试点24小时设岗值守,每班不少于2人。
2.测温人员要做好防护措施,配备红外测温仪、体温计等设备,并做好记录。
3.对所有进场人员(包括司乘人员)进行体温测试,确认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
4.每天最少早晚2次对施工现场以及办公区、宿舍区的所有人员测量体温,询问检查其身体健康状况,并登记在册,重点检查其有无发烧、咳嗽、胸闷、气促、呼吸困难等自觉症状和体征。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分类就医
工地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病人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联络机制。按以下要求分类就医并报告:
1.如属来自或者经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人员,立即联系对口定点医院,通知120急救车将病人转运到定点收治医院。
2.如属其他地方的人员,劝导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发现体征异常情况的,要第一时间向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住建部门报告,按照疫情防御程序进行应急处置。
送医人员一旦经医疗机构确认疑似病例或者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工地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工并封锁现场,做好现场人员出入管控。
2.配合属地疾控部门对其所住房间和到过的场所、所接触物品进行终末消毒。
3.配合相关部门将密切接触者送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1.加强政策宣传。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宣传南宁市防治重点传染病工作的政策、措施以及集中隔离、每日量测体温、佩戴口罩等工作的意义,获得项目人员的配合和支持。
2.结合施工作业进行宣传。将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培训与每日岗前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结合起开进行,提高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意识,宣传教育地点应选室外空旷场所,每名参加人员的相隔距离应大于1.5米。
3.做好公益宣传。充分利用工地围挡等渠道,加强疫情防控 的公益宣传。将疫情防控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结合起来进行,提高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意识。
通过官方渠道获取信息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项目人员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应主动通过政府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治知识,并认真落实有关防控措施。